会员信用机构自律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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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中央秘书处
信息来源: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网
来源时间:2004年03月05日
标题内容:建材装修企业星级信用认证标准
E-315: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
会员信用机构(E-315:9000国际信用机构)自律标准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作为信用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,为了规范会员信用机构的执业行为,为社会提供公正、高效的信用服务,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制定本标准。
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会员信用机构,也被称为E-315:9000国际信用机构,是指国际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中得到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授权按照E-315: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从事信用调查、信用评价、信用认证、信用监督、信用培训等信用业务的团体会员。
第三条 会员信用机构的自律管理,适用本标准。
第四条 会员信用机构的自律管理遵循开放、严格、公开、公正、谨慎的原则。
第二章 E-315:9000国际信用机构的设立与授权
第五条 获得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授权,成为E-315:9000国际信用机构的条件:
1.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资源;
2.已成为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会员;
3.具备一定数量的国际信用执业人员;
4.书面承诺遵守E-315: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的标准;
5.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必须具备国际信用执业人员资格;
6.依所在国法律成立的信用公司及其他各类组织(注:包括经总机构授权的分支机构;经营范围不包括信用业务的,在成为E-315:9000国际信用机构以后应进行经营范围的变更)。
第六条 授权程序:
1.提交E-315:9000授权书面申请书和单位简介;
2.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审查后,符合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授权规划的,缴纳会员费、考试费等相关费用;
3.派工作人员参加信用执业人员考试(如果已有信用执业人员,可不再考试,也不用缴纳考试费),具备一定数量的国际信用执业人员;
4.签订授权合同,颁发授权证书。